洛南灭虫认为在灭家鼠和灭野鼠试验中有所不同,和投饵方法、 效果调查方法也有关系。有的调查方法本身对鼠的数量或活动有干扰。如灭鼠前的捕鼠,可能影响以后用同种方法再捕:单纯地堵洞对鼠也是一次干扰;甚至用直接观察计数的方法,也可能因前后两次条件不同而出现误差。洛南灭虫认为在调查灭效时常需设空白对照区,以期尽可能减少误差。所谓空白对照区,就是除了不灭鼠外,调查步骤和其他条件都与试验区力求相同的鼠数调查区。
洛南灭虫认为动物是蚊虫的血源,是引诱蚊虫的主要源头,在动物饲养场外四周挂紫外线诱蚊灯可作为防蚊屏障。具体方法是:每15~20m挂一只,每天18:00开灯,次日06:00关灯。另外,每年5月开始,对饲养场的每个房间,洛南灭虫认为包括养殖人员的工作及休息房间、原料库的墙面、动物养殖的棚舍墙面(1m高以上),应采用澳氰菊酯药物或4.5%效氯氰菊酯悬浮液进行滞留喷洒处理,每2个月处理1次。
(2)洛南灭虫认为综合防制并非多种防制手段盛方法的机械并用,而是有机的结合。措施综合的原则是无论在城市或农村,在制订灭数计划时,应尽可能把环境防制放在首位。化学防制或生物防制的作用一般是暂时的, 面改变环境或消灭孽生场所则是永久性的防制。其次根据防制对象的生态习性选择不同的防制手段和方法。洛南灭虫认为防制蚊虫的方法有环境防制、化学防制、生物防制、物理防制、遗传防制和法规防制六大类,它们都是综合防制的有效组成部分。
(1)洛南灭虫认为措施的综合是指在防制实施过程中同时应用或先后采用多种防制手段或一种 手段的多种方法。前者如采用以环境防制为主辅以化学或生物防制:后者如在遗传防制中培育具有胞质不育和染色体易位的蚊虫,化防制中的既灭蚊幼、也灭成虫等。洛南灭虫认为即使针对一种蚊虫,也必须采取若干措施的综合,这因为各种蚊虫都有不同的虫态,不同季节性的差别。
洛南灭虫认为停止活动栖息的成蚊可用试管捕集。其方法是:手执试管的后部,轻而迅速地扣向成蚊,当蚊子向上飞时,迅速用拇指堵住管口,即可捕获。在捕到蚊虫后,可用棉花将蚊虫塞于管的底部,再用同管继续捕集,直到捕满为止。棉花球之间应有适当的空间,以免蚊虫受压。洛南灭虫认为此法较为方便,每管可容成蚊7-8只,但蚊虫在管内冲击棉球,鳞片容易脱落。为了取得完整的蚊虫标本,最好每管只盛1只蚊虫,并及时加以处理。
洛南灭虫认为通过对居民区采用超低容量喷洒某种药物后,掌握评价方法和评价药物的防制效果。超低容量喷雾器、蚊虫笼、秒表、50~ 500 mL量筒、电动吸蚊器、记录纸等。洛南灭虫认为选择2个蚊虫密度较高的小区或单位,-个为实验组,另一个为对照组,分别进行处理前后的蛇虫密度测完。